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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芋節性別平等教育系列活動 由影片「法官的情人」看性騷擾
文/劉玲如 攝影/洪充惠 2004/4/30列印
華岡海芋節性別平等教育系列活動,30日上午九點在曉峰紀念館第一會議室,舉辦一場「法官的情人」影片欣賞。稍後特別邀請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進行影片分析。他透過劇情內容的析解,激發導師、教官對於輔導性騷擾案件時的省思。
「法官的情人」此片是改編自美國的一個真實事件。一個被總統提名為大法官的人,在選前爆岀性騷擾案,被害者聲稱十年前被這個人性騷擾。這是頗具爭議性的事件,大法官在美國是終生職所以其人格操守倍受關切。羅燦煐所長說看這部電影可從兩個方向去深思探討:第一是此性騷擾的事件在十年後才被提出,是否有政治目的;第二,片中被控訴者的回應。而片中令人感到最震撼的過程是公聽會的呈現。

有老師問及在教學過程中若有肢體上的碰觸該如何處理,羅燦煐所長建議應事先和學生們做好溝通,會有這類問題的大多是舞蹈系或體育系才會發生,溝通時教師應有誠懇的態度,可以向學生說任何時間任何動作若使你感到不愉快,應隨時提出。

羅燦煐所長表示,在很多地方都有性騷擾的事發生,若是在學校,應依學校行政辦法處置,不該等到刑事判決或民事判決出來才進行下一步裁決,因為各個機關認定標準不同。目前文大的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在學務處的學生輔導中心裡,最近有一提案於立法院中,關於性別平等委員會將提升為校級,也就是各校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會長將由各校校長擔任,實施後將使大家更重視於此。

美國在1970年才有職場性騷擾判例,「性騷擾」成為第二波女性主義的重要一題,開始被大家重視。在台灣,民國80年才出現「性騷擾」一詞。但是長久以來都有被害者,卻沒有一個詞可以用來闡述,就是因為在過去都由當權者界定孰是孰非,很多人不重視之故。被害者若勇敢的站出來,即使表面上官司打贏了,但總有一些方面是輸了的,造成很多受害者不敢出面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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