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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評鑑的空間發展 黃政傑教授展望未來
文/謝佳君  攝影/戴見安   【2008/1/11】友善列印
補救系所評鑑傷害,提出學門整體報告與發展方向,強化評鑑整體規劃與系統運作。
由私立學校院協進會所主辦的「96學年度全國大學校長會議」11日在文大體育館8樓柏英廳,由明道大學教學藝術研究所的講座教授黃政傑,帶領校長們進行「系所評鑑啟動後之省思與期望」的議題研討。

黃政傑從基層出身,曾擔任過小學、中學教師,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哲學博士,專長課程教學,擔任師大教育研究所教授二十年,歷任教育部技職司、高教司長、台南師院校長,對教育部的系所評鑑有深入的瞭解及研究,黃教授以多年的經驗及觀察,代表了許多人的意見,以省思及檢討並為系所評鑑做期望。

黃教授以簡報的方式將系所評鑑的背景及作用等內容作了深入的介紹,以條列的方式一一說明其中的問題及有待加強的地方,他說由於少子化是全球的困境,使得台灣各大專院校在招生中會面臨到國際競爭的壓力,而大學素質的提升及教學品質透過評鑑也許能夠嚴格把關,但也因此會打擊到一些新進學校,所以系所評鑑的一些規範,有許多可議之處需要擁有更好的改進。

由於系所評鑑的作用有改進、績效、比較、選擇、激勵等正面的鼓勵,黃教授說我們要肯定評鑑的正向功能,並善用它,而非針對負面影響而給予評論,有些成績低一點的學生並不是學校不好,但報導常造成學校的污名化,所以要善用評鑑而不要誤用評鑑,不必揮舞評鑑的大刀做為威嚇,如此正視高教政策與評鑑的關係,才能真正提升所有學校的品質。


針對系所評鑑的系所評鑑的規劃與實施,黃教授也依據教育部提供的資料再與評鑑後的結果做比對,並畫出系所認可程序來解釋評鑑標準及評鑑人員的選配,第一階段的實地訪評小組為系所專業人士,第二階段的學門認可初審小組由學門召集人、規畫委員及二名專業公正人士組成,第三階段的認可審議委員會則由學門召集人及教育部代表,而其中的公正性及客觀性有待觀察。

黃教授也指出,評鑑未通過的原因通常是因為設立目標不明確、自我改善機制不健全、課程規劃設計未能反映系所設立目標、教師質量與教學未能達成設立目標、學習資源不足,所以系所評鑑過後也應該明確的向學校指出必要改善的部份及建議,才能有效的提升學校的水準。

在場也有許多位校長提出自己的意見與看法,幾個校長的說辭,也加強黃教授的建議與整理,對於黃政傑提出來的部份也深感認同,台南大學黃秀霜校長表示,系所評鑑應回復到學門評鑑,而不應以大學做單位,評鑑應是整合相關的評鑑。

最後黃教授提出期望系所評鑑不要變成高高在上的控制高教,應當認清正當目的與實際功能,對於新設系所應給予空間發展,評鑑結果的責任也要分攤,迅速補救系所評鑑造成的傷害,不要針對單一系所或學校,而要提出學門評鑑的整體報告與發展方向,才能強化評鑑的整體規劃與系統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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