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刻 專屬法律人的畢業典禮!6月6日在體育館 8 樓與您相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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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鳳凰花開、驪歌輕唱的季節,再過不久,學長姐即將離開校園,邁向人生另一段旅程,法律系畢業籌辦小組提到,法律人有專屬的驕傲與使命,每年畢業典禮都會為法律人的舉辦獨一無二的畢業典禮,今年還有師長為其正冠,典禮隆重盛大,值得參加,希望學長姐可以帶著學弟妹滿滿的祝福,為大學這四年劃下美好的句點。 法學院院長為姚思遠,法律系成立於民國 66年增班後,將原有組織分為法學組及財經法律組,後者以經濟法和商法為重點。自民國91年起,為提升本校法學教育之競爭力,校務會議通過以法律學系單獨組成法學院,原法學院其餘系所則另行組成社會科學院,同年並為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所面臨之全球化衝擊,及兼顧兩岸經貿整合之需求,成立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民國 92年起,為使法律系實務相關課程在師資之聘任方面較為便利,三、四年級及研究所課程均移至城區部大新館進行。民國 93年起,為求普及法治教育,法學組及財經法律組各增加招收 1班,目前共計每年級法學組3 班,財經組2班。而自民國 96年起,兼顧法學院整體教學研究之需求,將大賢館撥建為法學院院館,是成今日之規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