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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卓越 精彩五十》提升本校教師教學品質有一套 獎勵、補助、進修多管齊下
文/李渼詩     【2011/4/21】友善列印
為提升本校教師之教學品質與研究能力,迎接符合教學卓越計劃各項規定,鼓勵師資措施,要每一位老師安心教學、爭取優質專案補助,貢獻華岡一己之力,共同迎接華岡卓越未來。


補助專任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辦法,根據凡本校之專任教師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均可申請補助來回旅費,96學年23人、97學年16人、98學年20人,逐年增加。

獎勵教師進修研究講學辦法中,為鼓勵教師進修研究,凡全時進修、研究、講學;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及公餘進修、研究、講學,皆可依本校獎勵教師進修研究講學辦法申請;修讀博士期間,得申請酌減授課2小時;教授休假研究辦法中,教授連續專任任教滿六年,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成績優良者,得申請休假研究一年。

學術研究成果獎勵辦法,凡本校專任教職員,經發表之研究論文、著作、e化課程教材、創作、專利或研究計畫、建教合作等得以本辦法申請獎勵,最高每篇(件)獎勵金4萬元,且無篇(件)數之限制。

特優教師獎勵辦法中,本校為提升教學品質,鼓勵教學成效特優教師,特訂定此辦法,凡本校專任教師、過去三年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績優有具體貢獻,足為師生表率者得以參選,獲校級教學傑出獎者頒給獎勵金10萬元,99學年度提高至12萬及獎座乙座,並可減授一門課;獲院級教學優良獎者,頒給獎勵金2萬元及獎狀乙紙。96至99學年獲教學傑出獎者,共計14人;97學年至99學年獲教學優良獎者,共計25人

教師減授授課時數部分,為鼓勵教師進行研究,提升學術成果,98學年新訂有凡新進、升等、研究成果績優者,每學期得申請減授1門課。

針對獎勵教師申請研究計畫部分,自97學年始,新進或向國科會提出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但未獲核准之教師由學校核給,每案補助最高3萬元,97與98學年分別計有18人申請。98學年另編列鼓勵教師研究計畫案共165人,99學年度共201人,每案均補助3萬元。

在減輕教師授課負擔上,自95學年起規定僅有教授能超鐘點4小時,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僅能超鐘點2小時。

強化與產業界之連結或配合引進企業教師,自91學年起即訂定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如藝術學院曾聘請上蠱互動文化有限公司總經理白紀齡教授「藝術行銷管理、音樂專輯企劃實作」,紅柿子數位影音公司董事長郭孟雍教授「文化創意產業」課程。此類課程均聘請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師,自95學年專任13人、兼任38人,增加為98學年專任20人、兼任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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