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 符合資格同學盡快上網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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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符合以下資格的同學,可盡快上網申請: 就讀本校且符合(1)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新臺幣2萬元(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之同學。申請限制:已獲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者不得申請;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暑期(重)補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的學分費。 繳交文件:(1)申請表(2) 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3) 履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切結書(4)99學年度已完成生活服務學習單(新生或第一次申請者免繳)(5)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軍人身分者,請提供薪 資所得證明。 補助金額依家庭年收入,分五級距補助,第一級:35,000元 , 第二級:27,000元 , 第三級:22,000元 , 第四級:17,000元 , 第五級:12,000元。 申請通過者,下個學年度須需參加學校規劃之志願服務,並視服務績效作為下一次核,時間長短將依照補助級數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屆時請參考學校公告系統;非第一次申請補助金同學,需先繳交上學年「弱勢學生助學金履行生活服務學習單」,方可申請。詳細時間及內容查詢,可電洽 課外活動組 許志彰 電話28610511轉12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