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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卓越》談藝術創作要重智慧財產權 保護自己尊重他人
文/張育瑄     【2011/10/26】友善列印
藝術學院於26日上午於大忠館華風堂,舉辦「藝術創作與智慧財產權之關係」第一場專題演講,邀請法律系林柏杉教授分享智慧財產權概論爭議話題,尤其是藝術學院創作保護及侵權問題。他提到,「創意屬於公領域,不受到法律的保障,但以藝術形式表達出來的成果,如畫作、雕塑等,便受保障,而創作與抄襲間的界線,則是以創作者的獨創性為判斷基準,而非用它美不美來做判斷,藝術的成果如能表現出創作者的獨特性及特色,沒有被創作者授權,絕對不可任意取用」。



配合教學卓越計畫,文化大學陸續在100學年度,分別於各學院及系級所開辦一系列的職業倫理專題演講,讓各院所的學生,藉由聆聽各領域的業界人士、前輩或學者,以演講的方式,與同學分享個人經驗和人生歷練,增進對於外界的認識,有助提供大四學生充份因應未來職場競爭力。

日前新聞曾經有一則「畢業製作疑似被蔣友柏抄襲」新聞。林柏杉老師說,創作與抄襲間的界線如何劃分,林柏杉教授解釋,「創意是屬於公領域的部分,它並不受到法律的保障,但是以藝術形式表達出來的成果,如畫作、雕塑等,便有受其保障,而創作與抄襲間的界線,是以創作者的獨創性為判斷基準,而非用它美不美來做判斷,藝術的成果如能表現出創作者的獨特性及特色,其他人沒有取的授權下,是不可任意取用的」。

林柏杉老師以圖片對照的方式,列舉出國內外因智慧財產權的爭議而被上訴的法律案例。這些案例中,除了平面設計外,也不乏跨領域的藝術作品,如繪本與影像,攝影和雕塑等,另外還提出音樂著作權例子,並用表格列出所有藝術領域著作權益對照表,提醒同學在創作作品時候,知道自己有哪些權益,同時也避免自己不小心觸法。

美術系四年級的江馨慈認為,「這次的演講對我來說很有幫助,因為在這之前不了解,在創作時參考資料時都會害怕,怕這樣會不會侵犯到別人的著作財產權,但聽完這場演講後,疑慮便少去了一半,對於我之後在創作上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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