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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除本校大恩館與大功館間之吸菸區 違者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
文/李渼詩     【2014/9/17】友善列印
請全校師生注意,為邁向理想無菸校園,自今年8月1日起撤除大恩館與大功館間之吸菸區,違者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依校規予以申誡或記過處分。

根據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規定,為加強執行菸害防制教育宣導,預防教職員工生吸菸、增加吸菸者戒菸動機及降低校園二手菸危害,營造健康學習氛圍,維護教職員工生之健康。大專校院所在之室內外場所,全面禁止吸菸;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本校為邁向理想的無菸校園,目標逐年撤銷吸菸區設置,自103學年8月1日起,本校減為2個吸菸區,正式撤除大恩館與大功館間之吸菸區,敬請全校師生注意。

此外,少數教職員工及同學在陽台、走廊或室外吸菸,請大多數同儕及師長站出來共同監督勸導,方能有效降低校園吸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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