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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校通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 躋身少數通過研發成果評鑑大專校院之列
文/李渼詩  攝影/戴見安   【2020/1/3】友善列印
2020年文大傳來好消息!本校正式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來函,通過其研發成果制度評鑑,肯定本校研發成果與智慧財產的管理機制已臻完善。未來,教師的農委會科技計畫研發成果歸屬本校,並可編列10%行政管理費及分配研發成果衍生利益,計畫申請審查更有加分效益,本校更躋身少數通過研發成果評鑑大專校院之列。


本校自2017年4月正式提出申請,經實地評鑑、實地複查、數次書面回應委員意見、召開校內會議、增修辦法及機制等過程,前後歷時4年9個月,於2019年11月28日經農委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議通過本校申請案,並於2020年1月2日正式行文通知本校通過評鑑。

通過該評鑑後,本校教師的農委會科技計畫研發成果歸屬本校,並可編列10%行政管理費及分配研發成果衍生利益,計畫申請審查更有加分效益,透過評鑑的參與與通過,健全了本校的研發成果管理制度,同時增加學校研發成果擁有權及收入,更躋身少數通過研發成果評鑑大專校院之列。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2004年起辦理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以確保執行農委會計畫之執行單位,在擁有計畫研發成果所有權後,對於智慧財產、衍生利益及其收支,能妥善運用及管理。農委會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執行評鑑工作,鼓勵並敦促計畫執行單位參與評鑑,以建立良好的研發成果及智慧財產管理制度,至今共13個學術機構(含本校)與8個法人單位通過評鑑。

根據規定,通過評鑑的單位,可獲農委會以下獎勵。包括獎勵措施為次年度農業科技補助計畫得按總額扣除設備費金額後之10%計算;另提送審查之補助科技計畫,評分平均值加計1分。在委辦科技計畫上,凡是有關委辦科技計畫,將於評選項目加列「是否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1項,並給與適度配分處理。

研發成果歸屬措施,除敏感科技、補助或委辦研究計畫契約書另有規定,或研發成果已申請智慧財產權及進行運用者外,研發成果自智審會會議決議通過日起歸屬執行單位所有。

農委會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網頁 
http://www.ipmse.org.tw/tc/links_04.aspx#a24

本校研發成果相關法規與資料網頁:
https://ord.pccu.edu.tw/?page_id=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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