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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辦法修正條文 現行一位保證人增加為兩位
-- 就學貸款辦法修正條文 現行一位保證人將增加為兩位
文/徐淑雯     【2002/1/17】友善列印
課外活動指導組游美金提醒同學:教育部通過就學貸款辦法修正條文。同學前往辦理助學貸款,保證人將由現行的一位增加為兩位。
想要辦理下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的人要注意了,根據教育部「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修正條文,已滿20歲申請人的保證人,由原本的父母、配偶任一方,增加為經銀行認定核可通過的兩位。即日起,要辦理下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的人,可偕同兩位保證人至台北銀行辦理對保,完成手續後,於本月28至30日至文大辦理註冊。

「學生就學貸款」,是政府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能在無經濟壓力的情況下,順利完成學業而辦理的業務。申請貸款的項目包括學生的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平安保險費及私立學校退撫金。

根據教育部最新發函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及修正條文,申請就學貸款的已成年人,保證人由原先的一位成年人,增加到兩位,而保證人除父母外,也可以另覓其他適當之選。已婚學生辦理就學貸款時,所審核的家庭年收入項目,以學生本人及其配偶收入為主。

為照顧有經濟需求的學生,校外住宿費及書籍費撥款時間,由現行銀行將承貸金額撥付學校後始發給學生,改變為申貸資格一經財稅中心審定通過後,立即撥放給學生,比以往提早許多時間。

課外活動指導組游美金呼籲:辦理貸款的學生,將來若有升學、服兵役、教育實習、通訊地址變更等情形發生,應主動通知銀行辦理延緩還款之手續,以免造成自身權益受損。如果您想查詢其它就學貸款相關事項,請電洽台北銀行總行(02)25425656轉就學貸款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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