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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設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文/邱珮瑩     【2005/6/13】友善列印
文大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為了使性別平等教育更落實,促進文大全體教職員工、學生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並應教育部規定全國各大專院校皆要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制定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辦法,在校長李天任領軍下,文大成為全國大學性別平等教育的先鋒。

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生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的前提下,文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將提供以下的服務。

包括規劃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編印性別平等及性侵犯防治刊物發放全校教職員工生、檢視全校性別平等空間之規劃、預防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行為之發生、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及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之工作等。

根據文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委員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李天任擔任。

副主任委員一人,由學務長何英奇擔任;執行秘書由學輔中心主任朱偉競擔任;委員有教育學院院長歐陽教、資訊傳播學系兼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組長陳虎生、法律系副教授曾淑瑜、生應系副教授柯樹馨、推廣教育部老師范淑玫、教務處保管組組長李慧美、人事室組長蔡京伶、校務會議助教代表趙福蓉、總務處警衛隊隊長林建銘、推廣部學輔中心輔導老師賴宏昇等教師及職工代表10人;法律4吳崑豪、電機3張哲綱、勞研2黃俊蓉、勞動4陳孟憶、國貿3林貞如等學生代表5人,共計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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