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獲授權自審教師資格 教育部肯定學術升等成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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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台灣各大專院校裡,自審教師資格的學校目前有三十五所,其中,正式授權自審有十五所公立大學校院與七所私立大學校院,其他還有十三所大學校院已獲授權自審教師資格,並正在觀察期中。 文大則是從90學年度起授權自行審查教師資格,至今已三年觀察期滿,這段時間教育部的學審會常委多次實地訪評,因校方極為看重,加上近幾年積極鼓勵教師提升學術著作,校方多方管道適時提供協助及鼓勵,教師教學態度積極,多次訪評獲教育部肯定。 據教育部訪評報告顯示,文大自審教師資格觀察期間,對過去訪視要求改進事項全面改進,各項教師資格審議與促進措施都有明顯改善,訪視小組建議正式授權自審,經提常委會核定,從這學年開始正式授權自審。 李天任校長對此相當肯定,並於開學前的行政主管會議上宣布此一好消息,強調未來每位華岡的主管及教師們都需自我努力,提升學術品質,為學生創造好的教學環境,更可帶動文大學習新風潮,讓大家看得到文大風景之美外,還可體認到文大高教學品質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