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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茲堡大學Ronald A. Brand教授蒞臨分享美國法律制度
文/陳怡蓓     【2007/9/11】友善列印
美國匹茲堡大學Ronald A. Brand教授與文大法律系師生交流法律文化
在文大董事長張鏡湖、學務長林柏杉、法律系院長姚思遠等人的邀請下,美國匹茲堡大學法學院的國際法律教育的中心主任暨法律學教授Ronald A. Brand於11日參訪文大,並於大孝館八樓與法律系師生共同討論美國法律制度、教育政策以及留學相關內容。

Ronald A. Brand由林柏杉學務長的陪同下參觀歐豪年美術中心、數位地球研究中心和體育館柏英演藝中心等,Brand教授並讚賞文大擁有豐富的典藏文物,發揚中國傳統文化不遺餘力。

美國匹茲堡大學法學院是一個適應法律改變和配合專業環境需要的大學,主要目標是為了幫助律師和法定機構。Brand教授表示,透過學生程度上的不同,給予學生個人或職業生涯的規劃和建議,藉由課程學習讓學生理解法律對於社會的重要性、主要政策、法定機關和過程。

從1994年以來,Brand教授代表美國在海牙會議特別委員會當中,執行有關私有國際法的評斷以及編輯著作主題,Brand教授是為「Fundamentals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的作者,也是「Basic Document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CCH International 1990)
共同著作編輯。

Brand教授出版了有關國際貿易相關問題的書籍,收錄在國際法耶魯學報(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斯坦福國際法學報(Stanfo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和跨國法律哥倫比亞學報(Columbia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Law)。同時,他在海內外大學介紹有關國際貿易法,也是Fulbright的學者和布魯塞爾自由大學(Free University of Brussels)和奧格斯堡大學(University of Augsburg)的客座教授。

Brand教授傑出的表現,獲得Chancellor’s Distinguished Teaching Award,University-wide honor和法學院的Excellence-in-Teaching Award。

Brand教授說,匹茲堡大學法學院提供專門技術給法學院的學生,對於服務政府單位有所水平,並參與地方和全國組織的法律改革和政策分析。Brand教授提到,匹茲堡大學積極塑造一個公正的社區,對所有居民享有一定的尊嚴和貢獻,並努力將匹茲堡大學法學院的教學、研究和公共業務,達到最高規格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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