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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洲律師暢談租屋法律常識
-- 李明洲律師暢談租屋法律常識
文/林毓珊  攝影/徐欣怡   【2002/12/6】友善列印
由文大生輔組、軍訓室、宿委會與蝸牛服務社團共同舉辦的租屋法律常識講座,於昨(5)日下午一時到二時假大恩館一樓國際會議廳舉行,由現擔任崔媽媽基金會義工的李明洲律師主講,吸引多數同學前往聆聽。

李律師將同學易面臨的租屋問題分成幾項說明,如:租屋對象確定、訂金、押金問題、共同租屋問題及房屋的修繕問題等。講座內容結合實用性與教育性,並與同學自身權益息息相關。

李律師特別強調租屋契約訂定的重要性,首先提醒同學必須確認出租人的身分與出租權利,押金的部分也必須於契約內寫明;在修繕部分,房東必須負擔非人為的損壞費用,同學可在租屋前拍照存證房屋未租出前的狀況,以防日後房東隨意扣抵押金。

另外,同學最常遇到共同租屋的情況,也就是由三五好友共同租下一個空間。李律師提醒同學,目前市面上所販售的制式租屋契約對同學而言是不利的。他建議同學簽約前最好能將禁止轉租此項刪除,以防日後室友更換時,有損同學自身之權利。

最後,因文大學生多租屋於陽明山區,李律師建議同學先了解租屋處的環境,若有任何危害房客安全、健康的因素(如土石流),可先拍照存證再主張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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