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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停看聽--新鮮人權益大解析
文/吳美玉  攝影/張維倫   【2005/5/12】友善列印
由畢輔組所主辦的職場權益暨企業說明會,11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於曉峰紀念館國際會議廳舉行,此次說明會邀請到勞動暨人力資源系吳慎宜老師,為同學們講解進入職場所應注意的事項。

吳慎宜老師表示,新鮮人進入社會才正是學習的開始,學習是不間斷的,要隨時保持一顆學習的心是絕對重要的。

吳老師就基礎法律關係之確認、勞動契約內容之了解、職場人際互動之掌握三階段分析,在基礎法律關係之確認方面,提到派遣、承攬、委任三種僱傭關係。

如遇到企管顧問公司一下子要徵很多人,那很有可能是屬於派遣關係,勞工是被顧問公司面試的,可是自己要上班的地方卻在別家公司而領的是顧問公司的薪水。現在最常發生的是顧問公司倒閉,薪資很難追討的情形。

吳老師指出,勞動契約內容方面,可分工作時數、報酬、內容、地點、秩序、期間等來談,工作報酬主要看自己職能有多高,才會有多高的薪資水準;就工作內容來講,新鮮人最好不要有太多設限,等約五年後累積了一定的職能,再來設定自己要走的專業路線。在工作秩序的規定方面,一般公司行為準則或規範多半放在公司管理規章裡頭,新鮮人特別要就懲戒部份作了解,因為會影響到飯碗問題,不得不慎!

吳老師說,職場上人與人的互動是每日必要的,所以如何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是必修的課程,在面對上司,服從、謹守分際;和自己相處超過八小時的同事,首重和善、協調,團隊精神絕不可少。

吳老師在回答同學問題時提到,試用期間的工資,任用公司會當作是正式上班而給付;除非是訓練期間,像空姐長達3個月-半年的學習過程,薪資則較少。派遣工作時的勞健保,企業顧問公司會負責,只是在任職的公司福利就會缺乏。

如勞資糾紛可以尋求政府的行政機關如勞工科、勞工局協助,到公司去執行勞動檢查。吳老師最後提醒大家,千萬不要簽署任何不明白的條約,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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