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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萬萬稅」 黃金發教授教你如何有效申報與節稅
文/毛心怡  攝影/毛心怡   【2005/5/13】友善列印
由總務處主辦的「綜合所得稅-申報與節稅實務」,於十三日中午十二點半於大恩館十一樓的國際會議廳舉行,特別邀請到會計系的黃金發教授來做這次的演講人,在中華民國這個「萬萬稅」的國家中,來教大家應該如何有效理財與節稅。



黃金發教授淺談到綜合所得稅申報的要點,他說中華民國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採屬地主義,也就是只要是來源自中華民國的所得就得繳稅。而申報所得稅以「戶」為單位,家中若已有成年子女,就可以自己申報了。

黃教授也提到再扶養親屬異動方面處理上,例如結婚,夫妻雙方可選擇單獨申報或者是合併申報的方式來繳稅。若是家屬中有人死亡,由存活的家屬申報。而納稅義務人可以選擇兩種方式來繳稅,夫妻可以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也可以選擇收入較低的一方為納稅義務人,如此一來可減低稅額。

在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方面,標準扣除額是指可扣除薪資10%,而列舉扣除額則是將各項費用通通列出來可以免稅的,例如:保險費用,一人一年可以免稅兩萬四,還有保險的理賠是不必繳費的。或者是健保的自費款項都可以減免。而在外租房子的話,一年可以免12萬的稅。

至於在遺產稅與贈與稅上,黃教授說如果財產在1500萬以內者就免規劃了,因為不會有遺產稅的問題,如果在1500萬以上的就要及早規劃,畢竟人生無常。而贈與稅則是若每年贈與100萬元以內的人,其贈與者免徵贈與稅。或是買賣價格不相當者,也就是差額的部分可視同贈與,例如父親賣一幢市價1000萬的房子給兒子,但賣給兒子是600萬,這中間的差額就可視同為贈與,但前提是兒子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黃教授提醒大家,平時就要做好理財的規劃,才能使自己不用負擔如此多的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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