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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舍建築面積合理規範研討會」張鏡湖董事長直指教育部三大缺失
-- 李天任校長:因應時代潮流 多方聆聽意見 才是受教學生之福
文/李渼詩  攝影/李渼詩   【2006/11/8】友善列印
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文教協會第三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暨「大學校舍建築面積合理規範研討會」11月7日上午11時至13時於文大推廣中心大夏館地下一樓演藝廳舉行。張鏡湖董事長會中直指教育部用校舍建築面積規範各大學的發展有三大缺失,包括教育部並未將學術單位和公用面積分別計算、研究生所需的面積比大學部高非實情及各類學科使用建築面積規範標準遠高於其它國家。

中國文化大學李天任校長則建言,教育部凡制定政策需多元聆聽私校意見,透過公聽會等方式,客觀與私校溝通,而不應以「減招」或「退場機制」雙手段,勒令學校立即改善,粗糙的制定法令,只會讓私校在面臨少子化及各種教育環境衝擊的多重壓力下,讓教育蒙上陰影。

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文教協會第三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暨「大學校舍建築面積合理規範研討會」由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文校協會吳聯星理事長及本校環設學院陳錦賜院長聯合主持,研討會貴賓邀請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文教協會吳聯星理事長、國立故宮博物院丁育群副院長、淡江大學建築所吳光庭所長、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許俊美建築師、中華民國建築學會仲澤還理事長、全華科技圖書公司陳本源總經理、宜蘭私立慧燈高級中學林忠勝理事、前高雄科大校長現任永達技術學院董事長王仁宏理事及前萬能科技大學校長,現任萬能科大莊晉副校長聯合主席討論。

張鏡湖董事長以「論教育部對校舍建築面積的規定」為題直指教育部政策有三大缺失,其缺失包括了教育部規定的各類學科的標準遠高於其它國家、研究生所需的面積比大學部高達四分之一及學術單位與學校公用及行政單位所需之建築面積應分別處理。

張董事長說,教育部此一政策最嚴重的缺點是教育部並未將學術單位與公用如行政單位面積分別計算,一所大型學校的公用面積約佔總面積一半以上。一所兩萬名學生的大學,其洗手間、禮堂、圖書館、會計室、校長辦公室合起來絕不可能比一所兩千人的大學多十倍,因此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與美日等國專家都認為學生所需要的面積應隨人數增加而遞減。

李天任校長則說,目前國外大學如美國紐約大學或哥倫比亞大學的校舍因位於菁華市區,校舍面積使用不大,但其教育成就的學子多為聞名全世界的風采名人,這樣的教育成就誰也無法否定,更非以「校舍小」就勒令減招為手段,這是不對的!

李校長認為教育部制定政策思維簡化成為「加法與減法」,而未透過妥善輔導,凡不能達到目標就退場或減少招生,砍手砍腳的強硬手段抹煞私立大專院校對整體高等教育的貢獻,實非一個最高主管機關應所為之。

目前國外知名大學如美國紐約大學,因位於美國紐約市區,校舍小學生多,但美國的教育單位卻不會透過此校舍面積規定核可招生名單,我們是開倒車的做法。

教育部保障學生的做法,相信各大專院校均可以理解。李天任校長說,文大自創校以來辦學理念同樣是遵循此一規定,但因應時代的變遷,資訊發達,虛擬網路教學興盛,若是一味遵古法,不會隨時代變遷而有所更動,這樣的政策反而會扼殺學生受教的權益。

現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顧問曾習賢教授則以「國庫助成」、「學校制度法定主義」、「校舍遞減原則」三大政策為原則,希望教育部重視私校辦學的用心。曾顧問說,各國憲法肯定國民的受教權,政府為因應國民的能力與環境,設置各級學校,確保國民的受教權。因此,私立學校不再是戰前公立學校的輔助單位,輔助公教育之不足,而是與公立學校一樣,擔負政府完成國民受教權使命之一環,公立學校由國家編定預算支應,而私立學校不再由其自行籌措經費,應由國庫助成,為自由民主國家普世的價值。

例如日本在60年代所制定的「私立學校振學助成法」,即為國庫助成私立學校重要理念。教育事項中,有關學校制度之基本事項如學校體系、學校種類、義務教育的就學年限、教科書、修業年限以及教師資格等,為求全國劃一,必須以法律規定。

此外,在學校設置基準,乃是採取法律訂定最低之基準,在基準以上者,法律採放任主義,由學校自由發展,在基準以下者,由政府輔導,或公費助成,以達統一的水準,以保障國民受教權。

舉例而言,日本地狹人稠,土地寸土寸金,加以現代的建築水準提高,因此計算學校之空間(space),不再以學校之土地面積計算,專以校舍面積計算即建築物與學生人數之比例計算,而校舍面積採遞減原則,蓋200名學生之學校,須2間廁所,辦公室須2間,圖書館須1間,而學校學生人數增至2000人時,廁所不須要增至20間,辦公室亦不須要增加至20間,圖書室亦不須增至10間,而辦公室與圖書館僅須增加其空間面積而已。

「日本大學設置基準」除採遞減原則外,另採學院差別原則,所謂遞減原則係學生人數愈多,所須空間遞減;所謂學院差別原則,學院之不同學生所需之空間不相同。

曾教授強調,台灣對各級學校,尤其是私立各級學校,設置最低基準,缺乏法律之規定,希望透過研討會,討論私立學校所需最低空間,建議政府予以法制化,私立學校如有不足法令最低空間,參考日本政府公費助成制度,協助私立學校取得校地,補助建築經費,使全國劃一教育水準,而保障國民之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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