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各項獎學金申請中 歡迎同學踴躍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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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告顯示,欲申請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者,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學之僑生,這些並不含研究生、延修生、緬甸地區自費僑生。僑生就讀二年以上者,其前一學年之全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可於每月領取3000元獎助學金。 學產基金會助學金的申請學生本人須為低收入戶子女,且9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操行平均在60分以上,轉學生應繳原就讀學校之成績單正本,延畢生則不可申請。 華僑協會總會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方面,以二年級以上之大學部僑生,須申請助學金需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者。.獎學金須上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助學金須上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分為獎學金10000元、助學金5000元兩部分,名額各2名。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之申請資格,以二年級以上之大學部僑生,並不包含研究所),上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可申請金額5000元,共有名額159名。 由於各類獎助學金校內外規定不一,詳請請至本校網路最新公告系統查詢,校內獎助學金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組林秀櫻小姐,校外獎助學金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組許志彰先生,僑生獎學金請洽國際交流中心國學組陳德發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