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快樂,就是給自己幸福」 24日林火旺於質樸聽「品德教育」專題講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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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有洪蘭教授第二之稱的林火旺教授說:「人跟動物最大的差別在哪裡?人跟動物最大的差別,就是人能夠從事道德行為。道德行為是會犧牲自己、會關心別人,如果一個人只會關心自己不會關心別人的時候,就是動物嘛。」林火旺勉勵時下學生,唯有從事道德行為才能彰顯人的價值,生命才能活得精采。 林火旺教授表示,道德即是幸福的必要條件,自由社會需要道德,有些青少年太以自我為中心,只在乎自己反而更不快樂,道德應該是要為別人著想,讓生命更有意義,也能得到自我肯定和價值,但是道德應該怎麼教呢? 台大學生表示,林火旺老師是一位不習慣在這樣的場合談論讚美或感謝之詞的人,在與指導學生相處的過程中,始終是直言不諱、刀子口豆腐心,在學業與生活方面總是以一種理直氣壯的方式待人,所以,雖然常讓人覺得他好像很凶,但是實際上卻讓人受益良多。 林火旺出生於台北關渡,本就讀台大數學系,後因自己對哲學產生共鳴,而轉到台大哲學系。大學畢業適逢台大哲學系事件,哲學研究所停止招生一年,故轉考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並順利於美國愛荷華大學哲學系取得博士學位。回國於台灣大學任教,學術專長及研究領域是倫理學、政治哲學。林火旺曾任馬英九台北市長選舉競選總幹事,是半個政治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