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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社會公平期待履行生活服務學習!學務處靈活彈性協助大四生儘早完成履行義務
文/李渼詩     【2011/3/11】友善列印
履行生活服務學習,輔助大學生完成學習經驗。針對學生對於學校推動「大專院校弱勢助學補助計畫」公告及實施政策,吳萬益校長強調,配合教育部推動之政策,輔以公平公正之原則,校方遵照辦理,學務處將提出義工服務相關配套政策,一定會提前讓大學四年級學生履行完成服務學習之時數,敬請學生無需擔心。

根據教育部現行規定,文化大學依公平原則,建立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規定,學生可以選擇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推廣教育部、人事室、數位地球中心、國際交流中心、軍訓室、公關室及文大超媒體履行生活服務學習,這些單位配合參與履行服務學習制度,協助學生完成履行之義務。

依照「大專院校弱勢助學補助計畫」規定,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由學校規劃,依照最高每學年服務77小時,補助35,000元學雜費整,每小時服務工讀金約為450元,而校內平時工讀生的工讀金100元,兩者相差甚大,學校絕非強迫學生工讀,而是希望從大學青年開始,建立正確的服務觀念,培養同學主動、負責、認真、盡職的工作態度和精神,養成學生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意識。校方期待學生以學習的經驗,體驗服務的精神。

歐陽新宜學務長則提到,針對「大專院校弱勢助學補助計畫」履行生活服務學習制度,目前已著手採取靈活彈性的政策,輔以各種義工服務配套實施,注入服務、學習融合的新觀念,保證大學四年級的學生不會因為履行社會服務學習而延遲畢業。

吳萬益校長強調,國內各大學院校推動生活服務學習制度與文化大學相彷,學校希望站在學生學習的立場,希望事先提供學生學習經驗,接軌職場,並對學校的教育制度政策有更良善的參與感,希望以公平公正的原則訂立服務時數標準。

吳校長也提到,學校今年第一次採取級距服務的制度,依照補助金額,履行服務學習時數由26小時至77小時之間,此一制度符合公平原則與大學院校實施制度一致,政策不會更改,但會加強宣導與說明,並以此經驗做為未來改善的標準。

吳校長強調,針對部份大學生擔心無法完成履行服務時數的狀況,敬請學生放心,現在三月初,截至六月畢業前,尚有三個月,足以完成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加上學務處已經開始著手規劃相關配套政策,希望透過義工服務的方式,延長至今年七、八月暑假期間履行義工服務,絕不會影響學生畢業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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