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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簡單說」 楊敏玲律師領你深入淺出認識智慧財產權
文/楊旻錦  攝影/楊旻錦   【2011/3/21】友善列印
資訊中心為倡導智慧財產權,於質樸廳邀請到楊敏玲律師以生動活潑的例子。智慧財產權法是目前學術界及業者所逐漸重視的法令,楊律師透過實例,幫助師生建立著作權觀念,讓同學認識智慧財產權,尊重別人同時也能保護自己。

楊敏玲律師表示,即使是學校老師也會碰到許多專利權問題,無論是最夯的電子業、環保綠化工業或者是化學合成傳統業,都喜歡跟學校老師進行產學合作,但老師往往對於研究出來的成果到底是屬於老師的發明還是業者發明不清楚,甚至研究成果申請為專利後,授權金應如何分配也可能草率的簽約。楊律師更表示即使在校園,老師所製作網路教學內容、拍攝廣告或電影,甚至所創作之工藝或美術品,都會不小心牽涉到智慧財產權。

楊律師解釋,智慧財產權法主要內容是保護人類智慧結晶所創作出來的發明、設計及圖案,對於創作人給予獎勵,對於剽竊人給予處罰,法學界人士通常將智慧財產權分為三主要領域,分別是商標、專利及著作權。

商標及是表彰商品的來源,學校亦有商標。楊律師以中國復旦大學為例子,舉出社會上出現與復旦無關的單位利用該校的知名度來誤導和欺騙大眾,說明教育類商標、學校品牌的重要性。

楊敏玲更以驟逝不久的國際巨星麥可傑可森為例子,他的身體傾斜45度舞步,在1992年對該舞步舞鞋申請過專利;蔣家第4代經營的橙果設計公司,為丹比食品公司設計一款金魚圖樣外盒及紙袋,遭陳玥呈指控抄襲她大學畢業展作品,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將橙果公司及橙果設計師起訴。

楊律師以美國紐約市國際商標顧問公司的數據指出,可口可樂的商標價值725億美元,比第二位的微軟高20億美元,顯見商標於無形財產中佔有一定份量。除了傳統平面的商標外,智慧財產局近來修正商標法,使我國商標從傳統平面商標演進成聲音或立體商標,楊律師將說明此種商標的申請方式及保護的方法,與師生討論並腦力激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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