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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重要事項請注意 發揮文化人的好品格 誠實應考不作弊
文/洪孜佩     【2013/1/9】友善列印
1月12日至1月19日正值期末考期間,同學可以多利用學校提供地點溫書,提前準備考試,更有把握。不要因為貪圖一時方便而作弊,同學若作弊違規如果被查緝,依校規處置,除了該科以零分計算之外,還要留校察看一年處分,兩學期操行成績均以60分計。提醒大家千萬不要便宜行事。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提醒大家,期末考試期間將會加強查緝作弊,如果因為考試作弊而觸犯校規,依學校獎懲規則第十一條第七款,違反本校學生考試規則,除該科零分,並予以留校察看懲處。

考試規則第九條 說明,考試時,除了一般會用到文具以及老師有特別規定的工具外,學生不能將書籍、字典、講義、筆記、皮包等物置於座位四周及上下,而試卷下面、座位旁的牆壁上、窗台邊緣或衣物上、身上,不得書寫或夾帶任何與考試科目有關的文字符號或小抄,否則,一旦被發現,不論是否看過,該科試卷以零分計算外,並處分留校察看。

生輔組提到,因為最近常有同學於考試時攜帶3C產品,像是iphone、HTC等手機數位產品,直接放在口袋或夾帶中,用外套遮住再觀看手機裡面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而因此受到考試規則懲處者不勝枚舉,若此一行為被發現,視同違反考試規則第九條,最重者要以留校察看懲處,監考老師在期末考期間也將會重點察視此違規行為,請同學不要抱持僥倖心態而誤觸校規,以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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