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重要事項請注意 發揮文化人的好品格 誠實應考不作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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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生輔組提醒大家,期末考試期間將會加強查緝作弊,如果因為考試作弊而觸犯校規,依學校獎懲規則第十一條第七款,違反本校學生考試規則,除該科零分,並予以留校察看懲處。 考試規則第九條 說明,考試時,除了一般會用到文具以及老師有特別規定的工具外,學生不能將書籍、字典、講義、筆記、皮包等物置於座位四周及上下,而試卷下面、座位旁的牆壁上、窗台邊緣或衣物上、身上,不得書寫或夾帶任何與考試科目有關的文字符號或小抄,否則,一旦被發現,不論是否看過,該科試卷以零分計算外,並處分留校察看。 生輔組提到,因為最近常有同學於考試時攜帶3C產品,像是iphone、HTC等手機數位產品,直接放在口袋或夾帶中,用外套遮住再觀看手機裡面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而因此受到考試規則懲處者不勝枚舉,若此一行為被發現,視同違反考試規則第九條,最重者要以留校察看懲處,監考老師在期末考期間也將會重點察視此違規行為,請同學不要抱持僥倖心態而誤觸校規,以免後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