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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我在華岡的日子』 書寫文化 第一名獎5000元 歡迎報名參加
文/朱昱霖  攝影/戴見安   【2015/10/15】友善列印
『這些年,我在華岡的日子』!由研究發展處規劃之「徵文比賽」鼓勵學生從各種不同的角度深入瞭解華岡,增進學生對週遭人物及情境的觀察,分享校園裡動人的故事。凡是具本校正式學籍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第一名獎金5,000元,把握機會書寫文化,書寫『這些年,我在華岡的日子』!

徵文內容將以校園生活圈的故事為主要題材,書寫任何牽動華岡生活的人事,包括師長、同學、學長姊、學弟妹、校友,甚至校內外的商家或自己等,紀錄你青春的酸澀、歡笑或淚水,寫你的感動與難忘,道出華岡一個個動人的故事。

徵文格式,題目可自訂,文體不拘,徵文作品以一人一篇為限。版面格式請以word電子檔案格式橫式書寫,邊界、行高採內定格式。字體格式字型一律以標楷體著錄,標題採14pt著錄,內文採12pt著錄。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研究發展處指出,凡是有興趣參與的同學可透過電子郵件傳送「徵文比賽報名表」、「參賽作品」、「著作權使用同意書」電子檔案,電子郵件主旨:《這些年,我在華岡的日子》徵文比賽;報名表檔名「徵文報名表-姓名」,徵文作品檔名「徵文作品-姓名」;上傳電子信箱:cufk@staff.pccu.edu.tw

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本校教師進行評審。評審標準內容適切性及創意佔50%、文章結構佔25%、文字技巧及流暢度佔25%。

錄取名額與獎勵第一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第二名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第三名將錄取3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紙。佳作則有6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外籍學生獎金項目必須列為課稅所得。

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應未曾公開發表及未有抄襲情事,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原獎項。參賽者作品若違反著作權及民法相關規定,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得獎者須同意將作品交由主辦單位公開展示、或作各種形式之運用,並無違反著作權,且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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