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針對106年11月28日本校董事會提出三點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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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當日選舉所用之選票,並未蓋有文化大學之大印,僅有各別董事在選票上之簽名,該選票格式不符,顯有重大瑕疵。 三、校長遴選過程之瑕疵,涉及校長選舉之公正性,及日後選出人選之公信力,本應先查明真相,豈料,眾多董事竟無視於教育部來文應「查明妥處」之指示,執意投票。本人為維護日後校務發展之穩定性,定當竭盡所能,以維文大師生之權益。 特此聲明如上 董事長 張鏡湖 (簽名) 106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