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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辦理證件 應在一月底前繳回
-- 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辦理證件 應在一月底前繳回
文/徐欣怡     【2003/1/16】友善列印
詳細就學貸款事項,可上課外組網站查詢。
自1月6日起就學貸款辦理已經正式開始,就學貸款辦理證件應在月底前親自繳回或寄回,由於1月25至2月11日適逢全校休假時間,呼籲同學回校前請注意學校辦公時間以免白跑一趟。

在12月底會計室就已經發放收繳費單至各班,如果同學還沒收到收繳費單,請洽會計室田小姐,或打學校分機158即可。辦理就學貸款攜繳費單、學生證、戶籍謄本、保證人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印章等資料至台北銀行各地分行對保。

對保完畢後,別忘了上學校首頁的學生專區,選擇就學貸款申請項目登錄相關資料,學校網頁為http//www.pccu.edu.tw/。學籍資料如有錯誤,請先列印出之申請書手寫更正,開學後務必至教務處註冊組更正學籍基本資料。

1月31日前需將相關證件掛號郵寄回校,學校地址為台北市陽明山華岡路55號,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游小姐收;或在上班期間親自繳交回承辦單位。郵寄證件包括:繳費單之第二聯、銀行對保申請書之學校存執聯、貸款基本資料表、戶籍謄本可影印,父母無離、歿等狀況可免附。完成整個手續後在2月17日起至學生專區學雜費明細區,即可查詢是否完成就學貸款登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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