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宿舍續住 十九日起申請 -- 研究生宿舍續住 十九日起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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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二年級、博士班三年級需續住者,請於五月三十日前交回申請書,若超出名額則於六月五日中午十二時十分至僑外組抽籤。 暑期需住宿者,一併於期限內登記,住宿費另繳,為一個月的費用,即學期費用的四分之一,居住期間為七、八、九月份暑假期間。 不續住之研究生,請一併於六月二十六日前搬離,宿舍將於當日封館。請同學務必於期限內辦理,以方便校方作業,並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