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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新鮮人專題─社會科學院沿革發展簡介
-- 大學新鮮人專題─社會科學院沿革發展簡介
文/諶靜怡整理  攝影/諶靜怡   【2003/8/29】友善列印
社會科學院位於大成館一樓。
社會科學院前身為法學院,惟其名稱雖為法學院,實際上自民國六十九年成立以來,隸有政治、法律、經濟、勞工關係、行政管理、社會福利…等各種社會科學系所的學院,這種作法雖行之有年,並有其歷史因素,但卻與世界著名大學的法學院(Law School)有所差異,在校際學術交流上不免產生誤解,也與社會的發展方向不符。因此綜合社會科學型態的法學院必須有再定位的思考,基於符合國內外大學潮流與趨勢,配合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劃,以及整合本校社會科學資源,以提昇教學及研究成效。乃重新定位為社會科學院,教育部業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號函正式核准設立「社會科學院」(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社會科學院系未來將致力於三大方向
以前瞻性的定位協助社會建設

社會科學院系所中,其中勞工關係學系與社會福利學系之前身的青少年兒童福利系,是本校創辦之初,為因應社會發展需要,領先成立的學系,當時台灣各大專院校對於這些因應社會新脈動所產生的科系,尚付之闕如,顯見本校當初的規劃是具有前瞻性,也為國家培養了不少實用的人才。未來本院仍將秉持此一理念,密切注意國家社會發展的情況,整合院內師資特長,建構社會最迫切需要的學程,如知識經濟或區域性研究,為社會建設與國家發展持續作出貢獻。

加強建構系統化課程

教育部在本院設立計劃的綜合審查意見中建議本院未來考慮開辦院屬通識課程,並為強化本院之「基礎科學」,在課程設計上,應適度強化社會學或心理學之教學與研究。本院除積極落實建議外,並將努力加強建構系統化課程,強調基礎學理與方法之訓練,並結合理論與實務經驗,建構具有本土化知識、經驗與價值體系的學術研究,以免在社會科學領域中的知識專業發展下,學生有見樹不見林,產生知識分割的盲點現象。
持續增聘優良師資

本院近年來努力增聘國外學有專精並獲有博士學位的年青學者,助理教授(包括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以上的教師,八十八學年度增聘五位,八十九學年度增聘三位,九十學年度增聘三位,未來仍將持續聘任優良師資,以維持學術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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