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專題報導
尊重生命 讓動物實驗更人道
文/陳淑鈴     【2003/12/24】友善列印
詹世琛副教授表示,人類藉由動物科學應用和實驗,有其遠大的貢獻和意義。
為尊重動物及保護動物,並基於動物實驗人道化,文大特別依據「動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及經農委會通過「動物實驗管理小組設置辦法」之規定,設置動物實驗管理小組,日前該小組新修訂出「動物實驗管理辦法」。文大畜產系表示,該辦法主要規範進行動物實驗時的相關處置措施,讓該類實驗更人道。

文大畜產系副教授詹世琛表示,人類藉由動物科學應用和實驗,透過犧牲動物成就實驗,有其遠大的貢獻和意義,但善待實驗動物及實驗設計應用上,必須秉持動物實驗人道化的精神,傳統之實驗方式須調整及改善,以求減輕動物在實驗過程中的痛苦,給每一生命最基本之尊重。

詹世琛指出,「動物實驗管理小組設置辦法」主要由台大獸醫系教授葉力森草擬,經農委會審議通過。此辦法係以動物福利主義的角度,注重理性及漸減式降低動物使用量,並減少動物承受之痛苦,在這些原則下仍可確保科學成果之品質,最終目標即是希望全部動物實驗的模式,以非動物替代方式所取代。

詹世琛說,這樣的方式是根據1959年由學者William Russell 和 Rex Burch 之著作「人道的實驗技術原則」,倡導動物科學應用3R精神和目標,包括實驗之精緻化(Refinement)、減量(Reduction)以及替代(Replacement)。目前則實行於脊椎動物,未來也不排除擴及無脊椎動物上。

在動物實驗的替代方案上,詹世琛表示,可經由情報資訊的蒐集,回顧實驗成果及文獻,以避免重複進行類似實驗。他強調,也可以透過電腦模擬(Computer Model),避免親自操刀。甚至可藉由物理化學技術及其知識來判斷分析,以省略動物實驗過程,也可使用低等生物胚胎,如無脊椎動物或細菌,免除罪惡感,讓動物實驗達到人道化的目標。

文大「動物實驗管理辦法」明訂,凡教職員工進行動物科學應用及實驗,應先取得校內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同意,並遵守國內動物管理及使用相關法規。此外,利用動物進行科學應用,採用之實驗動物之種類、數量及實驗設計應於每年11月下旬先行申清,經校內動物實驗管理小組省審議核可,始得進行。審議方式以合議制為主,必要時得採任務制由召集人指定成立一審核小組進行審核。進行動物科學應用時,若違反相關規定,經動物實現管理小組糾正後仍未改善者,將呈報該院系主管處理。

點閱人次:3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