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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戲水不可輕忽防溺工作 選擇安全水域為上策
文/蔡玉芳整理     【2004/6/30】友善列印
提醒同學,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
暑假期間正逢酷夏,氣象局又說未來一週來愈來愈熱,許多同學興起便跑去游泳戲水。然而近日溺水不幸事件頻傳,尤其是以溪流戲水時事故居多。生死一瞬間,經常就是缺乏正確常識或為求一時之便,枉顧危險水域告示,若不幸慘遭滅頂造成天人永隔,怎能輕忽!

據分析,「溪流」是兩年來發生溺水事故較高比例的地點。內政部消防署指出,溪流水域深淺不一,水溫差別甚大,在坡度大的地區多有急流及漩流,不按水性的人很容易發生危險。深潭、野塘、水埤等處,水質多不佳,深度不明,水底雜物多而屬泥沼地,若在該地區玩水,容易受傷或陷入泥沼無法自拔而喪命。特別提醒同學,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

一般在水中發生意外,通常由於驚恐慌張而導致肌肉收縮、身體僵硬,而使活動力降低;或者因掙扎,將體力耗盡,而減少生存的機會。因此消防署呼籲,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則為「保持體力;在水中以最少體力維持最長時間,」為達此要求,必須緩和呼吸頻率,放鬆肌肉,並減慢動作。並利用本身浮力或身邊物使身體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游泳前也別忽略過飢、過飽,有醉意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下水前要作柔軟操。若發現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呼叫「有人溺水」,請求支援。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向消防隊求援,可用救生器材如救生繩袋、救生圈、救生球、救生桿(鉤)等或代替物於岸上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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