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校園新聞
94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內容微幅調整
文/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2004/6/27】友善列印
「九十四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分音樂、美術、體育三組,試務比照九十三學年度辦理,考試項目不變,考試內容及方式微幅調整。
九十四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九十四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分音樂、美術、體育三組,訂於94年2月下旬舉行,試務比照九十三學年度辦理,考試項目不變,考試內容及方式微幅調整。考試內容以簡章為準,簡章預定於93年9月底發售,詳情請見九十四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網址:http://www.cape.edu.tw/



為使考生早日瞭解考試內容,九十四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於6月14日召開第一次會議,確定音樂、美術、體育各組考試內容,並進行部份內容調整。音樂組、美術組考生可分項報考,各項各有成績;體育組則合各項為一總成績。成績及其採計方式由各大學校系自由選用,其選用辦法訂於各招生簡章中。以下分別說明三組考試內容調整細節。

一、音樂組
音樂組考試項目有主修、副修、樂理、聽寫、視唱。其中主、副修含鋼琴、聲樂、絃樂、管樂、擊樂、理論與作曲、傳統樂器等。考試內容調整部份如下:

1.各主修項目之考試內容方面,鋼琴、聲樂、傳統樂器之「自選曲二首抽考一首」,修正為「自選曲二首」。

2.主、副修項目「6.理論與作曲(筆試和面試皆須參加,否則該項目不予計分)」,取消「(筆試和面試皆須參加,否則該項目不予計分)」字樣。

3.主修項目「5.擊樂」方面,「(2)小鼓、定音鼓與木琴各任選一首演奏曲或練習曲(鍵盤樂器須背譜,鼓類樂器可看譜)」,取消「(鍵盤樂器須背譜,鼓類樂器可看譜)」字樣。

4.副修項目「1. 鋼琴」方面,考試內容「自選曲一首(分不同試場同時進行,依主修項目分試場考試,如管樂、擊樂主修在同一試場應考,絃樂、聲樂及其他主修在另一試場應考。)」,取消「(分不同試場同時進行,依主修項目分試場考試,如管樂、擊樂主修在同一試場應考,絃樂、聲樂及其他主修在另一試場應考。)」字樣。

二、美術組
美術組考試項目有素描、彩繪技法、創意表現、水墨書畫、美術鑑賞。考試內容調整部份如下:

1.「素描」之考試方式說明修正為「觀察實物、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予以製作」;考試時間由3小時改為150分分鐘。

2.「彩繪技法」之考試方式說明修正為「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或依試題文字描述予以製作。考生可以「水彩」、「表現技法」、「基本設計」等繪圖技法形式表現」;考試紙材改為「市售彩繪專用紙(4開)」。

3.「創意表現」之考試方式說明修正為「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或依試題文字描述予以製作」。

4.「水墨書畫」之考試方式說明修正為「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或依文字描述予以製作。(水墨畫一張,書法一張。)」。

5.「美術鑑賞」之考試方式說明修正為「選擇題,在電腦答案卡上作答」。

三、體育組
體育組考試項目有速度測驗-60公尺立姿快跑;敏捷性測驗-反覆側步;肌力及肌耐力測驗—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爆發力測驗-立定連續三次跳;心肺耐力測驗-1600公尺跑走。考試內容則未調整。

點閱人次: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