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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佈九十三年公費留學考試訊息
文/蔡玉芳整理     【2004/7/8】友善列印
教育部7日公佈九十三年公費留學考試類別及預定錄取名額。
教育部7日公佈九十三年公費留學考試類別及預定錄取名額,「一般公費留學」六十二名,「留學獎學金」九十名,「博士後研究」二十名。

應考資格有所變動,以「一般公費留學」而言,國籍部分修正為「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戶籍在台灣地區者」;「留學獎學金」申請資格、條件,為凡已申請到國外(不含大陸地區)2004年優秀大學校院系所博士班入學同意函或入學許可,或現已在國外優秀大學校院系所博士班就讀,有在學證明者;惟藝術學群之領域為創作、展演,及建築與設計學群之領域為創作者,可包含已申請到或現就讀碩士班者。「博士後研究」報名資格為獲得博士學位但未逾五年者,年齡放寬不設限。

而教育部原公費留學考試中,選送博士生赴國外之「短期研究人員」、「專案培育重點科技短期研究人員」二類別,因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相關選送出國計畫重疊,經奉行政院裁定,自九十三年起,此二類人員移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統一甄選,教育部不再辦理,本二類別甄選之原預算分配至「一般公費留學」及「留學獎學金」二類別之擴充名額內。

其中「一般公費留學」之學門、研究領域、留學國家、預定錄取名額及應考專業科目等內容,自即日起可逕上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站(http://www.edu.tw/bicer )閱覽。今年公費留學簡章預定於七月間由教育部員工消費合作社代售(台北市中山南路五號,電話:02-2356-6054),確定日期後,將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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