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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助學貸款同步開辦 把握時間申請
文/賴繪文     【2004/8/4】友善列印
每年申辦助學貸款的學生都不少,盡早辦理以避開人潮。【TVBS新聞圖片來源:TVBS】
留學貸款與助學貸款二日正式開辦,到九月底止,需要貸款的學生盡快把握時間申辦。留學貸款可向台灣銀行、中央信託局、合作金庫、土地銀行、中國國際商銀、玉山銀行受理申貸,最高貸款額度為150萬元。就學貸款則由台銀、台北銀行、高雄銀行承辦。

近年來,就讀國外學校費用偏高,台灣出國留學的人數也有減少的趨勢,教育部為了鼓勵國人留學深造、減輕留學生就學貸款負擔,從八月二日起經濟部所屬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受教育部委託,以專款專用、會計獨立,開辦留學生就學貸款信用保證業務。因此,今年教育部規劃開辦留學貸款時,就比照就學貸款,透過納入信保機制,分擔貸款八成信用風險,銀行自負二成風險,減輕留學生就學貸款利息負擔。

留學貸款規定家庭年收入在一百二十萬元以下學生,憑國外大學碩、博士班的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並提徵一位保人作保,即可申辦。但是因為由於資源有限,教育部表示,原則上留學貸款以未使用過國內就學貸款的學生為限,若學生在國內已申請過就學貸款,也必須先全額清償,才能辦理留學貸款。學生若曾拿過教育部公費留學或其他研究獎金補助,也不能再享受留學貸款優惠。這項針對中低收入家庭補助的留學貸款,由教育部提供寬限期間的利息全額或半額補貼,家庭年收入在114萬以下者,博士貸款前四年、碩士貸款前兩年可獲得教育部全額利息補助,家庭年收入介於114萬元到120萬元者,則可獲半額利息補貼。

已經在國外留學了,學生也可憑在學證明,委託家人辦理留學貸款。而且如果先申請的是碩士留學貸款,將來在海外想繼續攻讀博士班,還可辦理增貸。以碩士貸款80萬元留學貸款為例,如果決定繼續攻讀博士、也取得入學許可後,學生還可辦理70萬元(150萬-80萬)的增貸,不過合計還本寬限期最長仍以四年為限。

而助學貸款方面,從九十二年初開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就學貸款已加入信保機制,透過分擔銀行承貸風險,貸款利率從當時的6.25%降到3.175%,目前則為 2.925%,大幅減輕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就學貸款負擔。大學助學貸款的規定,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的家庭,就學期間和畢業或服完兵役的一年緩衝期內,所貸金額2.925%利息都由政府支付,一年後再以攤還本息的方式平均償還;年收入在114萬元至120萬元間,政府在緩衝期內只補助一半的利息,其餘由借款人繳納;至於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且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的家庭,政府不補貼貸款利息。

貸款額度方面,依規定為該學期的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平安保險費及私立學校的退撫基金等總額,申請人只要攜帶學生及保證人的印章、身分證、學生證(或新生錄取通知單)、繳費通知單,兩份相關人員的戶籍謄本等資料,到銀行辦理申請及對保。還款的期限則是一學期換算為一年,舉例來說,學生念大學期間四年總共貸了40萬元,那麼畢業後第二年開始,就分八年的還款期限,以2.925%年利率攤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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