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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陽天! 保護皮膚防曬要做好
文/賴繪文     【2004/8/17】友善列印
炎炎夏日,除了氣溫居高不下之外,連紫外線指數也很高,確實做好防曬以免皮膚病變。
今年夏季各地都炎熱不已,台北市的氣溫往往高達35度,尤其在7月30日中午氣溫更高達37.7度,創入夏以來最高溫。環保署提醒民眾,今年夏季不但氣溫高,全國各地紫外線達到危險指數的天數也都增加,不論作任何戶外活動,都應做好防曬措施,而老人、小孩等扺抗力較弱者應儘量避免於上午10時至下午2時進行長時間戶外活動或外出。

夏天一到,很多女孩子都紛紛祭出防曬用品,因此抗紫外線被與「愛美」等號,然而現在更多的研究顯示,紫外線是會對身體組織器官造成損壞。皮膚如果不做防曬,在過量級紫外線下曝曬超過20分鐘就會曬傷,日曬過長易形成皮膚表面傷害甚至引發嚴重皮膚病變,眼睛被紫外線過度照射,會導致視眼翳、網膜黃斑病變等疾病,而不作任何防曬保護措施的民眾,未來罹患白內障的機率更是一般人的三倍。

防曬霜在使用30分鐘後才會有效果,所以必需要在外出半小時前就要敷上,最好是兼具防水性,SPF20 、PA+++以上的防曬品。另外,如果曝曬時間過久,則應依防曬系數乘以10分鐘,加以補充防曬霜。若有必需要在烈日之下活,戴上太陽眼鏡也是十分重要,而且盡量選擇咖啡色、灰色或綠色為佳,不宜選擇藍色的鏡片,因藍色鏡片會讓有害視網膜的藍光通過。

根據環保署的監測資料,在七月台北市的紫外線屬於過量級的天數就有21日,八月至今已有五天是處於過量級。環保署估計,8月份全國各地紫外線指數達危險等級站日數將持續增加,盡量不要在紫外線高危險時出門,也就是10時到14時。因為就算是高防曬系數的商品,也不能完全阻隔紫外線,只能當做第二道防線。另外,多加一件長袖衣物、戴帽子或撐陽傘,也可以再次降低紫外線的傷害。

中文所的吳曉珊表示,除了塗抺防曬油之外,他還會帶傘,他認為這是很基本的防曬措施。俄文系的蔡玉芳同學說自己出門時會擦防曬乳液,但是只擦早上一次,並沒有習慣補擦。資傳系的施郁慧表示,因為這陣子太陽太大,他出門的時候都會擦防曬乳,並且外搭一件長袖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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