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校園新聞
文大課務組書面說明下學期期中及期末考試有關事項
文/隋昊志  攝影/隋昊志   【2005/4/10】友善列印
課務組說明下學期期中及期末考試相關事項
文大九十三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將於15日至21日舉行;而畢業班期末考試則從5月19日至25日。期中考試及畢業班期末考,由各任課教師自行於課堂上舉行,採隨堂方式執行,由各個任課老師自行監考及訂定考試規則。期中考跟畢業班考試期間同學如須請假,則依平時上課請假方式規定辦理,補考由任課教師於學期停課前自行予以補考,或依老師所規定相關補考辦法。

本學期期末考試於6月17日至24日。期末集中考試在每一試場將會分配一位研究生協助監考,各任課教師應依監試時間表所排定之試場,準時前往並全程監試,老師如未能親自到場監試,應請本校教師代理。期末集中考試學生如需請考試假,需先向教務處申請,並由教務處統一辦理補考,任課教師不要自行同意學生請假或補考。

期末考試科目如術科、實習(驗)科目,通識課程(中國文學導讀、國際經濟與企業管理、科技發展與人物除外),電腦領域課程,歷史領域(中國通史、現代史、文化史、近代史)課程,或者特殊原因,如考試時間超過九十分鐘或使用輔助器材,使用樂器、幻燈片、影片、電腦、參考書籍(開書測驗)、口試、聽寫、遠距收播等不能參加集中筆試之科目,採隨堂考試。通識、歷史課程考試人數超過80人,須監考協助者,請老師於5月1日至10日,向開課系組提出大班監考申請,由各系推薦安排一位研究生協助監試。請假、補考事由與期中考、畢業生期末考試辦法相同。

考試相關事項及規定,可上網至課務組查詢http://db.pccu.edu.tw/admin/cuaf_group/cuah/

點閱人次: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