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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權利與包容 跨領域合作迎接藝術新時代
文/黃智鴻     【2007/5/31】友善列印
鄭國揚學長強調,學習「互相包容」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未來在職場將會受用無窮。
由畢輔組所舉辦的95學年度第2學期「職場受雇者權益」講座會於4月23日,特別邀請國內著名的劇場工作者鄭國揚先生在大忠館701教室為國樂系的同學分享身為一個藝術家的權利與義務。

前一陣子由采風樂坊所製作的「十面埋伏」音樂劇,引起了音樂界的轟動,而此音樂劇的舞台設計以及燈光設計就是鄭國揚先生。鄭國揚指出,藝術工作是一個很主觀的工作,當很多自我主見很強的人聚集在一起工作的時候,「包容」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當中也包函了所謂的權利與義務。

鄭國揚認為,「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的,擁有多大的權利就必須要付出多少義務。在藝術的領域中,「權利」就是把自己的創意構思完全的發揮出來,不受別人的干預。但現在這個綜合藝術的時代,並不是單純一個人就可以包函所有領域的藝術,一場好的演出,一定要經過許多工作團隊共同努力而來。

鄭國揚強調,不管任何領域的藝術,都會犯下一些很嚴重的毛病,藝術工作者殊不知時代已經正在改變,這個時代所提倡的主流就是跨領域的合作,透過跨領域合作的同時,暫時把自己的成見先放下,用一個新的態度去面對另一個與自己不同的領域。

他認為,藝術更重要是在合作的同時能夠解決多個領域相互衝突的部份,這就是所謂的「包容」,才可以發揚藝術最深層之美。

他認為,現在許多音樂會已經漸漸加入多媒體的元素,可能有燈光的變化,有投影機的畫面,或許還要做現場轉播和一些加上舞臺動作,種種元素全部綜合一起難免會出現一些衝突點,藝術工作者必須先從最大的衝突點開始談起,大家一起思考及交換意見,讓整體的視覺效果能完美的結合在一起。

鄭國揚舉例指出,燈光變化再加上現場實況投影是一個很大的衝突點,燈光師想把現場氣氛營造出來,但攝影師卻想把現場實況拍到最好,兩者無法協調則無法讓音樂會順利進行,因此,將本身所設計的概念完整呈現出來的「權利」雖然重要,但相對的義務是要讓整個音樂會順利且完整的進行,因此,一場藝術的互相包容是十分關鍵的。

同是文大戲劇系畢業的鄭國揚提醒學弟妹,身為一個藝術工作者不應該再劃地為限,反而應該敞開自己的心胸去包容各式各樣不同的藝術,來迎接新時代的來臨。學習「互相包容」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未來在職場將會受用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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