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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地院檢察官李海龍:「準備國家考試大一就要開始」
文/王景新     【2005/4/28】友善列印
文大法律系27日邀請目前任職於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緝查黑金組的檢察官李海龍與同學分享準備國家考試方法,除了指導法律系的同學們如何生涯規劃,並分享了當檢察官的甘苦談。

李檢察官也是文大法律系法學組的傑出校友,民國七十三年進入文大就讀、八十一年法研所畢業。李檢察官開始先分享了自己的讀書經驗,他說,自他進文大法律系幾乎學期都拿班上第一名,同時更是法研所第一名畢業的,他建議所有想參加國家考試,成為法律相關從業人員的同學們,千萬不要抱持著讀大學由你玩四年的錯誤心態,一定要從大一開始就積極準備各項考試,像他自己大三時就及格通過了法官書記官,完全是他課前預習、上課專心、課後複習的成果。

他指出,所有法律系的同學都應該在課外閱讀期刊與政府公報,因為課本上的法律條文不一定是最新的,「法律隨時在變」所以一定要配合閱讀相關的最新資料,才能跟自己課內所學結合、不至於脫節。如果有參加補習班的同學,也要擅用補習班所彙整的資料,「盡量在五年之內考上國家考試。」有許多同學因為屢考屢敗,對於外來的計畫如結婚或心情等等造成遲婚或是憂鬱症,實在是得不償失。

而台灣的檢察官還必須負責驗屍,李檢察官回憶到第一次驗屍是驗到被捲入IDF戰機渦輪裡的士兵,一半的身體都被捲成肉醬、慘不忍睹,他當場就嘔吐了出來,不過屍體驗多了也就沒感覺了。去年他偵辦貪污案件,起訴了50位台北縣議員,有同學就問到會不會擔心被報復,李檢察官說,當檢察官有潛在的危險性,不過只要按照法律程序走,一分證據說一份話,應該就沒有什麼太大的危險,當然他也提醒大家:「還是別忘了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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