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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地球人人有責! 校內美食街內用禁止提供免洗餐具 鼓勵同學攜帶環保餐具
文/陳雨柔  2010/5/21列印
愛護地球做環保,近期行政院環保署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和實施方式,包括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及各式從事餐飲業店家,都開始限制使用免洗餐具。本校學生美食廣場大雅、大忠館也於規範內,所以提醒學生多使用環保餐具,減少免洗餐具使用量。
免洗餐具是指提供餐飲消費者一次使用,為用過即丟之特性而加工設計製成的各類餐具,尤其為塑膠類之杯、碗、盤、碟、餐盒與其他可盛裝食物的塑膠內盤,都被列為禁止使用及提供之物品。

行政院環保署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包括公部門與私立學校之餐廳與其他餐飲業者、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內之餐飲業者、量販店業內之餐飲業者、超級市場業內之餐飲業者、連鎖便利商店業、連鎖速食店、有店面之餐飲業,於盛裝已烹飪、調理即可食用食物、飲料或調味料供消費者使用時,不得提供塑膠類之杯、碗、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

行政院環保署下令,違反本公告規定者,第一次先施以警告,第二次及其後違反者,均予告發,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為避免違反法令,請全校師生共同配合,自行攜帶環保餐具。

大雅、大忠館各店家都會提供內用之餐具,建議學生們可以多多利用,以內用來減少外帶機會,或是攜帶個人使用之環保餐具,並從小地方開始做起,養成避免使用免洗餐具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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