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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法又傳重大變革 教育實習由一年減短為半年
文/吳淑娟  2002/8/26列印
在校生想修習教育學分,或大學畢業後想參加學士後職前教育學分班考試的同學要注意了。現行師資培育法又傳重大變革,除原先修習完教育學分完需參加一年的教育實習改為半年外,原本參加教育實習完後即可取得合格教師證,根據修正後師培法第十一條規定,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還須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通過後,方能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想成為老師,除了參加學校教育學程的考試外,也可以參加學士後職前教育學分班的考試。最新修正的師資培育法實施後,成為正式學校老師的流程主要如下:
一、學校教育學程
根據各校規定自行參加教育學程甄選→在校修習教育學程→修畢教程參與教育實習半年→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取得合格教師證書→通過各縣市聯合或各校自招的教師甄選→成為正式教師
二、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大學畢業(需符合各校專業學分認證)參加學士後職前教育學分班考試→修習教育學分→修畢教育學分另參與教育實習半年→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取得合格教師證書→通過各縣市聯合或各校自招的教師甄選→成為正式教師


師資培育法 法令來源依據(教育部):
http://140.111.1.65/high-school/ii1303/rules/charlier-13.htm想成為老師,除了參加學校教育學程的考試外,也可以參加學士後職前教育學分班的考試。最新修正的師資培育法實施後,成為正式學校老師的流程主要如下:
一、學校教育學程
根據各校規定自行參加教育http://www.edu.tw/high-school/index.htm
(五)e-mail:middle@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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