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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直播或上傳 音樂背景宜取得授權 相關資訊可參考經濟部智財局網站
文/李渼詩  2019/5/29列印
網路直播上傳越來越頻繁,其中搭配的特效與背景,來源涉及著作權,如果想在網路直播中利用他人音樂,一定要有獲取相關同意授權,其中,有關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之重製和公開傳輸的授權管道、方法,可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影視音產業利用音樂專區」。
面對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幾乎人人都有機會隨時隨地利用網際網路,將正在發生的事情「直播」給他人,比如 Facebook直播、YouTube直播等,但是當你進行直播時,利用到他人的音樂時,更應該知道著作權的重要觀念。

透過直播影片若利用到他人之音樂,並傳輸至Facebook、YouTube等直播平台,會涉及著作權相關法律上提及的利用到他人之音樂著作之”重製”及”公開傳輸”等利用行為,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可能會有相關之民刑事責任。所以進行直播前,如有利用他人的音樂著作,應先取得授權,避免事後發生爭議及訴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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