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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從業人員勞務給付契約」公聽會 今假曉峰紀念館國際會議廳舉行
文/徐淑雯 攝影/賴芳延 2002/11/29列印
由文大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工會及台灣勞動法學會所共同舉辦的「保險從業人員勞務給付契約」公聽會,於今(29)日上午九時許,假曉峰紀念館二樓國際會議廳盛大舉行。會中邀請保險業者、法學專家及學者針對保險從業人員勞務給付契約的性質及未來,作一全面性、實務性的探討。
「保險從業人員勞務給付契約」公聽會,今日上午假曉峰紀念館二樓國際會議廳舉行,探討保險從業人員勞務給付契約的性質及未來實施方向。壽險工會理事長林文英於致詞中表示,保險從業人員收入來自於他的業績,自民國八十七年保險從業人員納入勞基法後,即產生了從業人員是否該領固定薪資、退休金如何計算等問題。因此,林理事長希望在可預見的未來,能實施根據業務狀況來定勞保給付的制度。

文大法學院院長姚思遠也表示,現行的保險從業人員法律契約在平時執行層面上,對業務的進行產生很大的阻礙,因此他希望透過此次公聽會的召開,在學者、專家的指導、共同研究下,得出具有建設性的結論,讓未來的業務發展更為順暢。

此次公聽會的討論提綱,分為保險從業人員提供勞務方式、勞務給付契約型態爭執點、各國勞務給付契約立法例三大部分。在保險從業人員提供勞務方式中,探討僱傭、委任、承攬、承攬與僱傭混合、委任與僱傭混合及僱約與承攬契約雙軌制等契約型式的優劣。並判定保險從業人員勞務給付契約型態主要爭執點,如業務員管理規則、薪資計算方式、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健保之投保等。最後,探討了日本、德國、美國保險從業人員勞務給付契約之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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