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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 討論系學會收費及經費管理問題
文/徐淑雯 攝影/徐淑雯 2003/12/3列印
文大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於今(3)日下午一時,假曉峰紀念館第一會議室舉行「九十二學年度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會中除了向校內各社團的指導老師們介紹課指組的業務外,並討論了「系學會收費及經費管理」、「社團負責人成績限制」等社團相關議題。
今日下午舉行的「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由文大學務長王冠雄擔任主持人,王學務長於致詞中鼓勵各社團指導老師能踴躍發言,提供寶貴的意見。課指組組長顧乃群接著向與會老師報告課外組的業務,她指出,課外組對於輔導輔導社團方面,著重於幹部的培訓、制度的建構、經費的補助、人性的關懷等四個面向。

在討論事項「系學會(社團)收費方式及管理」部分,針對有學生家長表示系學會收費為一次收四年,對家長負擔過重來討論。會場意見分為兩大派:一派主張每年收會費太麻煩,最好是一次收齊,學會才能有充分的經費可以運用。但為了避免某些學生家長負擔過重,可採用分期付款的方法,利用大型活動舉辦前催繳,這樣能使學會的運作更為順暢。但這個方法需要加一個但書,那就是如果學生轉學了,要將多餘的金額退還。

另一派則認為學會本來就是學生自治的團體,應該讓學會自己決定收費問題,指導老師沒有行政權力,所以不應該介入。但為了讓學會經營得下去,對於遲遲不繳納會費的同學,可採道德勸說的方式。另一方面,校方也許可以透過召集各社團負責人開會,讓他們交流彼此的經驗,以解決這個問題。接著,會場又依據學生團體綱要第十九條(候選資格)第一款,社團負責人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要達七十(含)分以上的規定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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