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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訪視文大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運用情況
文/黃雅慧 攝影/翁楷 2004/4/14列印
教育部訪視委員張東生、歐進士、林美花、康榮寶等人14日蒞臨文大,針對91學年度文大整體發展獎助經費規劃與運用情形,進行了解。李天任校長特別率領學術行政一、二級主管及業務承辦人員,在曉峰紀念館國際會議廳,進行「91學年度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執行情形」簡報,並提供相關清冊等資料,供訪視委員查閱。
李校長首先於會中說明文大獎補助經費帳務處理依據。他說,文大會計作業依「私立學校會計制度的一致規定」辦理,並採教育部「私立學校會計制度電腦作業系統」處理帳務。對於教育部獎補助經費的帳務處理則依「教育部補助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經費收支作業及查核要點」規定辦理,並設置「教育部補助款收支明細帳」逐筆登錄獎補助款的收支明細。

教育部獎補助經費之收支作業與程序,除依前述規定處理外,也依照文大會計制度的經費支用辦法與程序處理作業。而文大經費支用辦法及程序已列入會計室及總務處品質管理系統,且已通過ISO9001:2000年版認證。

另外,在學校經費運用分級規劃上,李校長指出,未來學校經費的運用宜分三層級規劃運用。第一層為行政運作與維護性之支出;第二層為計畫型的經費,由各單位擬妥,經院審核通過之計畫型經費支出;第三層為全校性,跨學門型、整合型的計畫所需經費。

李校長於會中報告校務發展經費規劃與運用狀況,特別說明91學年度有關教育部獎補助經費執行情形。他指出,91學年度的整體發展獎補助為186,658,013元,佔總收入的5.06%,以及總支出的5.15%。

李校長也說明91學年度教育部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中文大支用的項目及所佔的比例。他說,在教學研究及訓導支出方面,教育部的整體展獎補助經費佔全年度執行數的2.88%。在圖書、期刊方面佔71.43%。在教學儀器設備方面佔23.05%。

李校長提到91學年度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中,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之執行情況。他說,文大91學年度整體發展補助經費為186,658,013元,扣除分配於改善師資經費後的餘額為149,850,448元,此經費皆依經費使用規定,用於充實及改善教學軟硬體設施,其中按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的案件22件,佔59.90%。

此外,李校長還說明91學年度提撥學生訓輔經費執行結果。他表示,依規定應提撥獎補助經費的0.75%至1%,辦理學生訓輔相關工作。而91學年度文大在獎、補助款執行於訓輔相關工作經費為1,765,055元,佔獎、補助經費的0.95%。

李校長也於會中報告90學年度教育部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於經常門與資本門分配、執行成果。並針對文大財務概況及學雜費收入與校務運作支出及執行作一說明。另外,他特別以文大與其他私立大學的學雜費收費情形作一比較說明,指出文大的收費和他校相較算是位居中下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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