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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案件非全為生理衝動! 學務長何英奇從心理學角度剖析
文/邱珮瑩  2004/11/12列印
一個禮拜連續犯案兩次的「輔大之狼」逞兇性侵害在外租屋的女學生。令人震驚的是,嫌犯長相斯文,更是學校裡的風雲人物,又有同居女友,卻是連續性侵女學生的惡狼呢?根據精神科醫師指出,其實性侵害案件的動機,不一定來自於生理衝動。就此,文大學務長兼心輔所教授何英奇特別從心理層面探討,性侵害加害人的心理動機,以及該如何防治。
針對「輔大之狼」的個案,何教授指出侵害者心理不是一天造成的,大多是從小長朝塑造而成。所謂會對別人性侵害的心理,通常存在著自卑感,他們會找尋克服自卑心理的方法,像是藉由對弱者的性侵害,展現權力欲,從宰制、壓制他人中獲得到快感,來增加自己的自信心,或者是展現其錯誤的男性強者影像。這已不單是一般生理衝動的發洩而已。

何教授說,行為經由刺激反應的連結而形成,譬如,那些曾犯下性侵害的加害人,對弱者(通常是女性)透過性侵害而獲得快樂的連結,可以彌補其本身內心的自卑缺憾,及展現其權力欲和塑造其錯誤的男性強者影像,因而更具正增強效果,這是性侵害很不容易根治的重要原因。

何教授指出,由於性侵害者的再犯率很高,近來法務部考慮在他們身上,裝置晶片,遙控他們的一舉一動。但此舉可能侵害人權,在保護侵害者和受害者之人權間,實為兩難的局面。其實,那些犯人在監獄裡,除了長期心理輔導,幫助他們價值觀念重組和心理建設,防止藉著性侵害,展現自信心之外,出獄後之監控輔導也非常重要。

校園中該如何防治性侵害的發生?何教授說,有性侵害衝動者不可能告訴別人,他有這方面的問題。但是可以從與他們平時的談話中,例如對性的態度、看法等來觀察。其次,對犯者宜長期矯治,改變其人核心格;對出獄者宜用無線晶片,遙控他們的行蹤;而女同學必須隨時保持警覺,例如在暗巷走路,或是住單身公寓時,注意是否有可疑人物跟蹤,以免成為受害者。另必須提醒的是:性侵害本質是透過權力欲展現,以克服其自卑感,因此男生也可能會是受害者。

校園中,該如何防治性侵害的發生,何英奇說,他們不可能告訴別人,自己有這方面的問題,但是可以從與他們平時的談話中,例如對性的態度、看法、價值等來觀察,這需要花很長一段時間,困難度其實蠻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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