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專題報導
新分級制度 讓「限制級」更多?
文/宋庭萱  2004/12/6列印
從今年十二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引起業者及讀者的熱烈討論。對於只有「普遍級」及「限制級」的評論標準,也引起文大同學不滿的情緒與討論,園藝系三年級的漫畫小組對於這次的分級制度都相當不滿意,不但讓喜歡漫畫的他們受到許多限制,也推測這次的分級會造成很大的反效果。
漫畫小組組長陳庭竹表示,現在這種分級制度真的很差,分級不夠明確,甚至有同性戀的都算限制級,那前一個月才剛結束的同志大遊行是怎麼回事?政府不就是說一套做一套嗎?.

成員吳政達認為,分級制度只是政府的噱頭,如果連柯南都是限制級的話,那立法院、新聞不全都應該貼上限制級的標籤嗎?而且只會造成反效果,越禁越流行。另一位成員陳衍儒則認為,應以整體內容來訂定漫畫標準,不應該只因為裡面的圖片或簡短的文字而制定。

Toby成員說,因為這次分級制度,造成很多漫畫成了「18禁」,就算是借真的色情漫畫也不必感到害羞。甚至連保守的Mulder成員都覺得,只要把以前的分級制度稍稍修改就可以了。他們漫畫小組討論分級的結果,認為分級界限應該在於不要違反社會道德,且依據社會變遷而改變、內容不能有殘殺和性交來做分界。

文大附近的租書店老闆表示,由於現在的分級制度不但造成店內的不方便,也讓同學借的很尷尬。隨便一本都是限制級,有些人還因此放棄借書的念頭,造成借閱率下降,18禁的漫畫也越擺越高。老闆認為,這樣的制度百害而無益,不但會有反效果,還增添許多麻煩。看起來分級制度對小孩有益,但如果借漫畫有父母陪同或由父母督導,這樣不就減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嗎?分級制度應該是由家教做起,不是硬性規定才對。

什麼樣的書籍應為限制級?「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第五條,具備以下任一特質「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過當描述自殺過程」、「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的書籍。乍聽之下,這分級制度是在保護我們的下一代,讓他們能生長在乾淨無害的閱讀環境中。但事實上,在這個遊戲規則裡,我們看不見清晰明顯的分級標準,無論是新聞局還是評鑑基金會,都沒有提供分級的協助或需分級的書單,而要求出版業者及租書商自行分級,在一個毫無具體遵行依據、全憑主管機關與專家的主觀判斷、粗糙暴力之下實行,業者自行評斷、全憑自由心證若與執法單位發生落差,照樣開罰,使得出版商及租書業者無不人人自危。

點閱人次: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