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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舉行首次院代會 選出活動部長 通過權益等相關法條
文/楊玲  2005/1/4列印
文大學生會第一次會員代表會議於3日正式召開,會議主要內容是選出新任學生會活動部長社福四鍾澤胤,權益部通過同學調解糾紛流程,財務部訂立了社團器材租借辦法,公關部報告學生會的運作概要,而學生會的聯絡電話正式啟用(02)28610511分機490。
學生會活動部長自迎新舞會以後,一直從缺。學生會理事會在這次會議中提名社福四鍾澤胤上任,得到會員代表高票表決通過。

鍾澤胤是前同濟社社長,在任期間曾帶領社團榮獲總檢評鑑第一名和整體評鑑特優。之前他更榮獲「第十二屆社團傑出領袖」一獎。社團經驗豐富的他,上任後第一個大型的活動便是於22、23日舉辦的「學生會種子培訓營」,這次活動除了培訓會內伙伴以外,更打算對外招募新血,希望吸引更多優秀同學加入,共同為全校同學服務。

另一方面,權益部通過同學「調解糾紛流程」和財務部訂立了社團「器材租借辦法」。若同學對於此兩項有需求時,可在中午時段親臨大雅聯合社辦的學生會會辦、e-mail至north_star91@yahoo.com.tw或打學生會分機490查詢。

權益部部長李易遠在會內提交同學「調解糾紛流程」,以後同學有任何調解糾紛問題,就有法可循。而「調解糾紛流程」五大重點有﹕1.請委託人填寫調解糾紛申請表。2.由權益部內部就委託事件進行討論,以決定案件類型及是否接受委託。3.由事件負責人與委託人進行會談了解事件詳細情形。4.負責人就案件內容與相關單位接洽。5.事件解決時,事件負責人須填寫事件報告以備查詢。

財務部訂立了社團「器材租借辦法」,借用須知約如下﹕1.一般社團借用時,一律憑核可後之活動報備表存根向學生會申請借用。2.器材出借後若損壞,由借出單位賠償或維修。3.租借器材時請將租金付清及押學生證,學生證於器材歸還時交還。4.一次所借用燈光音響總數每項以不超過七件為原則。5.凡社團間所借用之器材需轉借者,責任仍由原借用單位負責。而器材借用則以七天為限。

公關部則報告了學生會這學期的活動概要,在全校的活動方面,包括在中影文化城舉辦全校性的「夏日文化瘋」迎新舞會、播映電影《玩命手機》和《史瑞克2》及將召集全校,舉辦名為「您的一塊錢 將重建一個家園」送愛心到南亞的募款活動。在學生權益部分,包括學生會建議學校把開放選課時間改八點且被採納和學生會選委會亦召開會議討論相關辦法,討論如何選出優秀會員代表。在會內活動方面,理事會邀請林柏杉老師和院生代表進行演講以及學生會招新一系列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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