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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煙很不酷!法學院姚思遠院長強調 戒不掉菸癮無法成就大事
文/楊玲  2006/1/18列印
「役於物!」法學院長姚思遠厲言說。日前立法院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無法順利二、三讀。台灣拒菸聯盟、董氏基金會董事兼本校法學院長姚思遠對此十分的遺憾。他認為,抽煙非但很不「酷」,而且是一個很容易讓人「為物所役」,喪失自主行為的毒癮!
姚思遠表示,他只要看到自己學生在抽菸,就一定會跟他們說,「抽煙很不酷!」並勸阻他們戒煙。他說,抽菸除極容易致癌外,一個連菸害這種「小事」都沒辦法擺脫的人,未來一定很難成就大事!

他說,以前自己也有煙癮,直到去美國讀書後,發現很多地方都是禁菸區,加上一想到抽煙會對別人的健康有所威脅,就決定開始戒菸。最重要的是,他發現抽煙是一種「役於物」的行為,一個有煙癮的人,沒有辦法選擇自己什麼抽煙,尤其是煙癮來時,就一定要跑去抽一口才舒暢,這樣根本就是像吸毒一樣,在不知不覺中喪失了自主的能力,是十分可悲的一件事!

他表示,台灣拒菸聯盟就是秉持這樣的宗旨,像日前在立法院所提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是希望對三種人有所限制,第一是菸品製造商,希望立法禁止他們以廣告方式宣傳,並一定要標示有害物質成份且在商標上作出警告標語。第二是零售商,禁止販售給未成年者及懷孕婦女。第三是吸菸的人,禁止在室內場外吸菸,以免其他人被二手菸損害健康。

而菸商以人權、營業權等理由阻撓菸害防制法修法進度,姚思遠憤慨地說,這種說法在美國、歐洲、瑞典等國家都站不住腳,室內全面禁菸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精神。菸商在高唱保護吸菸者人權之際,似乎完全忽略了全台灣2300萬民皆有拒吸二手菸的權利,這是壓倒性的多數民眾的權利。他指出,菸商這樣的說法,根本無視人民該有的權利!

但對於菸商提出的辯論要求,他表示,台灣拒菸聯盟採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原則。原因是菸商會有如此要求,主要是想要製造一個機會,讓自己在社會大眾前有公然說謊的機會。為了不讓他們可以有更多的機會發表似是而非的言論,世界衛生組織也建議不要和菸商有任何接觸的機會,以免讓他們有機會污染社會的公義!

台灣拒菸聯盟是由102個非政府組織(NGO)所組成,包括本校法學院、華岡法學基金會、董氏基金會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等等。本身是本校法學院長、華岡法學基金會董事長及董氏基金會董事的姚思遠,希望政府可以落實「菸害防治」的政策,並呼籲同學,抽煙有害健康,切勿「淪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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