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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熄火煙締丟入垃圾筒釀災 總務處嚴正呼籲避免室內吸菸
文/陳怡蓓  2006/12/12列印
體育館一樓男廁12日清晨因同學將未熄火的煙締丟入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架,導致小火災,幸好總務處及時發現,趕緊在第一時間內撲滅火勢,雖未釀成大禍,但總務處希望同學發揮功德心,不要在室內抽煙,避免影響師生求學權益。  
總務處分析,此次火災研判因為菸蒂未完全熄滅所引起,由於同學在體育館大孝館一樓男廁抽菸,菸蒂未完全熄滅就先行離開,加上垃圾桶內以易燃物品居多,助長火勢蔓延,導致火災的發生。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25條,在非吸菸區抽菸者得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文大非吸菸區即為各樓館之室內空間,室內吸菸者不僅危害自己健康、他人權利、違反校規,觸犯菸害防制法。但目前生活輔導組為了同學將來著想,都採取柔性勸導,呼籲室內抽菸的同學已經違法,不可等閒視之。

目前校內指定吸菸區包括有大恩館之二樓穿堂西側樓梯、二樓穿堂南側門花台、一樓停車塔周邊;大典館之一樓郵局門前階梯、一樓北側門花台邊、二樓大門前;大義館的正門周邊、大賢館西側各樓梯、大成館的後門周邊、大仁館的候車亭、曉峰紀念館8樓陽台、10樓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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